(新加坡17日讯) 新加坡国会反对党领袖、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向国会特权委员会撒谎的两项控状罪名成立,控方要求针对每项控状判他罚款7000新元(约2万3100令吉),总共1万4000新元(约4万6200令吉)。
《8视界新闻网》报导,毕丹星被指针对盛港集选区前议员辣玉莎向国会撒谎一事向国会特权委员会撒谎,国家法院法官陈乐熊今天(17日)作出裁决,判他有罪。
毕丹星去年3月19日被控两项控状,指他在2021年12月10日和15日向国会特权委员会作伪证,抵触《国会(特权、豁免和权力)法令》。《国会(特权、豁免和权力)法令》的最高刑罚是最长3年监禁,或罚款高达7000新元,或两者兼施。
毕丹星面对的第一项控状指他在2021年12月10日向国会特权委员会供证时,谎称他同年8月8日与林瑞莲和费沙开会时,就要辣玉莎在国会上澄清谎言。
针对辣玉莎在国会特权委员会听证会上称毕丹星在2021年8月8日要她把谎言“带进坟墓”,毕丹星在上证人栏抗辩时亲口否认。
法官早前在总结这项控状时表示,接受辣玉莎的说法,认为她的说法有证据为证;他也表示,证据显示,毕丹星在8月8日的会议上没有要辣玉莎澄清谎言,而他向国会特权委员会的说法是他故意撒的谎。
第二项则指他在2021年12月10日和15日向国会特权委员会供证时,谎称他同年10月3日与辣玉莎谈话时,要她承认自己在国会撒谎。
法官也接受辣玉莎针对10月3日会面的说法,认同毕丹星在2021年10月3日同辣玉莎见面时,没有打算要她在隔天的国会上说出真相,甚至有意引导辣玉莎继续撒谎。
法官:辣玉莎是个可信的证人
辩方律师在审讯第二天和第三天盘问辣玉莎时,先后拿她在听证会、给警方的口供书和庭上的供词,指她的证词前后不一,三度当庭把她请出庭室,向法官申请弹劾她的可信度。
法官作出裁决前说,辣玉莎证词的出入并不影响她整体的可信度。
尽管辩方指辣玉莎“撒谎成性”,但辩方并没有指称辣玉莎对毕丹星别有用心,或与他有恩怨;相反的,辣玉莎供称她敬重毕丹星,将他视为导师。
法官表示,辣玉莎明确承认她向国会以及身边人撒了谎,随后也表现出悔意,供证时也很坦白,没有证据显示她试图削弱自己的责任。
法官也说,罗佩颖和纳登在供证时展现勇气,他充分重视两人的证词。
至于工人党前秘书长刘程强,法官表示,他的可信度从未被质疑。
这起全城瞩目的案件去年10月14日开审。控方传召案件主人翁辣玉莎、两名工人党前干部罗佩颖和纳登,以及工人党前秘书长刘程强共4名证人出庭供证。
法官在去年11月5日裁定毕丹星表罪成立后,毕丹星独自上证人栏答辩,审讯在去年11月8日结束。
控辩双方进行结案陈词之后,法官今天在国家法院做出裁决,判毕丹星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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