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讯) 物流公司营运经理为了争取工程项目,向当时在丽星邮轮担任副总裁的孪生兄弟行贿逾56万新元(约184万3794令吉40仙),副总裁因收贿被判监,营运经理也因贿赂而锒铛入狱。
52岁的被告洪业志共面对8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周一(16日)承认其中一项控状,法官将馀项纳入考虑后,判他坐牢24周。
案情显示,被告事发时在物流公司Handling System Co担任营运经理,工作范围包括看管公司的装卸工程,负责分配人力,以及为工程租用堆高机和起重机等。被告也会向上司黄维利报告工作上的大小事务。
收贿者洪业文(52岁)案发时则是丽星邮轮副总裁,负责港口营运。他同时也是被告的双胞胎兄弟。
2017年10月,洪业文通知被告,说丽星邮轮须要装卸服务,被告则表示自家的公司可以提供相关服务。
根据丽星邮轮的规定,洪业文必须透过采购部招标,并向采购部推荐供应商。招标截止后,采购部会与洪业文的团队一同评估最符合丽星邮轮要求的承包商。
2018年1月,丽星邮轮为游轮的装卸服务进行招标。在洪业文的指示下,下属阿莫萨布里(56岁)与被告见面告知此事,但并未通知其他承包商。
被告后来带了上司黄维利,与洪业文一起喝酒。洪业文在席间申诉,因为女儿在澳洲念大学,手头很紧。黄维利听后回应洪业文,倘若公司顺利赢得丽星邮轮的合约,便会“帮助”洪业文。
2018年3月至5月期间,洪业文的团队与采购部、财务部进行会议后,决定选择报价最低的公司,也就是被告的物流公司。
双方后来在2018年5月正式签约,被告也将黄维利分配的钱汇入洪业文的户头作为报酬。
调查揭露,被告自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前后向洪业文行贿共56万3214新元(约185万4376令吉46仙)。
根据法庭文件,从2019年5月至2021年10月,被告也向阿莫萨布里行贿共5万5470新元(约18万2634令吉42仙)。
涉案的洪业文早前承认收贿,被判坐牢24周,及须缴交56万3214新元的罚金。
阿莫萨布里的案件仍在审理中,黄维利经于2022年过世。 (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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