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2日讯)为庆祝本月23日国家元首兼柔佛苏丹依布拉欣陛下华诞,柔州地方政府陆续发布通知,要求商家张挂州旗和县旗。
根据新山市政局发布的通告,即日起,商家、营业场所、工厂和酒店业者需要在商店前方张挂柔佛州旗和新山县旗。
通告指,张挂期限为即日起至4月6日,商家业者需要依据官方指南进行张挂。
该市政局也在通告发布正确张挂州旗和县旗的参考图样,若站在店屋正前方且面向店屋时,左上角应为柔佛州旗,县旗则位于右上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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