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0日讯)一名前大学预科班运营助理因涉嫌贿赂承包商1万5000令吉,而面对3项控状,惟不认罪,获准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
42岁的男被告莫哈末利祖安今早在代表律师的陪同下,在马六甲爱极乐地庭法官伊丽莎白巴也旺前面控。
根据第一控状,被告于2022年8月14日,身为甲州大学预科班运营助理,在波格芒加甘榜巴当向一名43岁的男子索贿1万令吉,作为承认完成维修宿舍设备的酬劳。
第二和第三项控状则分别指被告于8月15日和9月28日,在相同地点,受贿2000和3000令吉贿赂。
被告为此触犯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6(a)(B)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背叛坐牢最高20年,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被告否认所有控状后,其代表律师莫哈末纳兹里以被告目前在小学任职,月薪仅2800令吉为由,要求法官减低保释金。
法官最终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与一名担保人保释,并定于5月30日过堂。此案由来自反贪污委员会的瑟丽娜法哈娜副检察司主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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