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4日讯)新加坡籍电召车司机涉嫌醉酒开车,今日被控时俯首认罪,被判处监禁2天以及罚款1万2000令吉,且两年内不被允许在大马境内驾驶。
46岁被告沈国雄(译音)今午在新山推事庭面控,并在通译员宣读完控状后,向承审推事官诺法丁认罪。
根据案情,面子书专页JB爆料网是在上周五(7日)下午约1时许流传一则视频,画面显示一辆休旅车撞入一间店内。
警方随后证实,上述事件是上周三(5日),晚上约10时50分左右,在新山世纪花园拿督阿都拉达昔尔的一家泰式烧烤火锅店内发生。
据悉,被告所驾驶的新加坡注册车牌的黑色本田休旅车,当时撞入店内的厕所墙壁以及桌椅,并在尝试退车时,再不慎撞上了一辆停放在公共停车场的铃木Landy混合动力轿车。
事发后,被告的尿液检测结果显示,每100毫升血液含有165毫克酒精,超标114毫克,随后被带往新山中央医院接受毒理学采样测出血液含有酒精,被控醉酒驾车。
被告陈情时表示,自己在新加坡担任电召车司机的工作,每月薪水为5000新元(约1万6633令吉),为家中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家中尚有妻儿需要抚养,3名年龄介于13岁至20岁的孩子在求学,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发落。
上述案件由副检察司阿米拉塔斯宁负责检控,他指被告在撞入店内以及停放在路边的轿车时,已造成商家和民众面对财务损失。
他希望,推事在下判时能够以公众利益为优先,并借此警惕大众和避免被告重犯。
推事判处,被告从即日起监禁两天,及罚款1万2000令吉,同时不被允许于我国驾驶两年,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要监禁7个月作为替代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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