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邦14日讯) 日前大闹机舱的中国夫妇今早在雪邦地庭面控时认罪,获准各自以5000令吉保释金,附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女被告史迁被控于本月9日早上11时55分,在吉隆坡国际机场第二航站楼的Q5入口处,做出解开衣服露出内衣的不雅行为。
男被告徐剑峰则于同一天早上11时33分,在吉隆坡国际机场第二航站楼的Q15入口处,做出解开裤子露出内裤的不雅行为。
两名被告皆抵触刑事法典29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3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两名被告在聆听控状后承认罪行,主控官努鲁莎拉欣副检察司以案情严重为由,要求法官将保释金额设定在6000令吉,附加条件为提供两名本地担保人。
惟辩方代表律师邱欣仪表示,其当事人每个月的收入仅2000令吉,并且保证会准时到法庭报道接受审讯,因此要求法庭降低保释金额。
法官阿莫芙雅最终批准两名被告各自以5000令吉保释金,附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将在本月17日进行审讯。
据早前报导,一对来马旅游的中国夫妇本应在9日回国却无故断联,导致夫妇的家人心急如焚上网求助,最终得知这对夫妇因回程航班内情绪失控而送院治疗。
吉隆坡国际机场警区主任阿兹曼随后发文告证实,一名外籍女乘客神志不清,在一架飞往中国揭阳潮汕的飞机上发生骚乱,影响了其他乘客。
机上安全人员事后将女子及其丈夫带下了飞机,这对夫妻在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警察局接受盘问时,两人因神志不清而无法配合调查。
警方最终在卫生部官员的协助下,为两人进行检查并注射镇静剂,随后将两人带往沙登医院检查。
警方于本月12日收到沙登医院的医药检查报告,确认这对夫妇并未面对任何精神疾病后,当晚7时30分将他们逮捕归案,并援引刑事法典第294(a)条文及1955年轻微犯罪法令第14条文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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