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日讯)涉及砍断古来加拉巴沙威17岁少年陈家伟手臂案,两名华裔男子今早在新山地庭面对严重伤人指控,两人否认有罪,获准以每人1万5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两名被告是李洛兴(译音,19岁)及苏俊贤(译音,28岁),他们是于今早被带往新山地庭面控。
根据控状,两人被控于今年5月13日晚上11时50分,在古来加拉巴沙威大街持刀砍伤17岁少年陈家伟,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26条文(严重致伤他人)。在上述条文下,被告一旦被定罪,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罚款或鞭笞。
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为吴思汉及叶智凯,他们在聆听控状后,皆表示不认罪。
主控官法拉阿琪拉要求法庭让两名被告以每人2万5000令吉保释候审。
被告代表律师吴思汉向法官求情时表示,李洛兴此前是合约制员工,苏俊贤则是拉电线员工,两人在行动管制令期间已没有工作,且需要承担各自家庭的生活开销。
地庭法官卡玛鲁丁考虑辩方求情后,谕令被告各以1万5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此外,李洛兴及苏俊贤也被谕令必须在每个月,各自到古来警局和亚逸文满警局报到一次,直至案件审讯结束为止。案件择定于7月19日过堂。
这起骇人听闻的疑遭“点错相”砍人事件,是于5月13日晚上11时,在古来沙威大街交通灯路口发生。事发时,17岁的陈家伟准备骑摩哆回家,突然被一辆轿车撞及摩哆后部倒下,其后被一群华裔男子砍至重伤。
伤者被送入新山中央医院接受治疗,目前情况稳定,惟右手臂已被砍断无法接驳,需要截肢。警方接获投报后,于5月15日至16日之间,逮捕10名华裔男子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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