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雅加达邮报》报导,被告达尼苏华兰是在吉隆坡甲洞公司旗下的PTADEI种植公司担任总经理。他是抵触“2009年环境保护管理法令”第99(1)条文而被判入狱一年及罚款20亿印尼盾(约50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再监禁2个月。
该公司也因这次的疏忽而被罚款15亿印尼盾(约40万令吉),并须再赔偿151亿印尼盾(约400万令吉),以协助修复环境之损害。该公司董事陈启勇(译音)也因此被判入狱5个月。
法官多诺文在判词中,指被告达尼苏华兰失职,他理应防止不负责任的人潜入种植园烧芭。被告目前要求上诉。
检察官原本要求宣判达纳苏华仁5年有期徒刑,双方目前都打算对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一些人认为判刑太轻。总统监督与控制建设事务工作单位(UKP4)马斯艾哈指出,法官缺乏对生态危机的认识,所有才会如此轻判。
无力遏制烧芭
不过,他称赞法官,不但对该公司采取行动,也对付了公司的资深职员,因为通常类似事件都是逮捕公司的小职员而已。
环保组织认为,法庭轻判无力遏制非法烧芭事件。印尼环境论坛(Walhi)执行董事理科古尼阿旺希望,未来若有相似的案件,法庭应该加快审讯,因为两宗案件花了7个月时间审判。
去年6月至8月之间,廖内省和加里曼丹部分种植区发生了严重烧芭事件,导致新加坡、印尼及马来西亚部分地区烟霾严重。
印尼加紧执法
新加坡已经通过一项法令,允许政府提控那些非法烧芭的本地和外国公司。
印尼林业部防范林火组总监莱佛士向《海峡时报》透露,“我们已经加紧执法,印尼总统苏西洛已下令警察、律师、政府部门及国家机构都必须尽快采取行动。”
他指出,在过去的一年,许多涉及非法纵火的人士已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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