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教夺女风波中,怡保高庭在今年5月30日已判决英迪拉前夫莫哈末里端(原名柏南那登),必须在6月6日中午12时前归还幼女给英迪拉,并指示警方必须协助执行此次任务。
但是,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表明拒绝执行庭令,并向芙蓉伊斯兰法庭申请暂缓执行令;另一方面,英迪拉代表律师古拉则入禀法庭,要求法庭发出职务执行令(Mandamus),强制警方助英迪拉夺回女儿。
古拉解释,卡立的言论有误导之嫌,虽然森州也同样发生因改教而衍生的子女争夺案,但森州的情况是伊庭和高庭都同时批准男方和女方夺回子女的执行令,所以才出现判决的冲突。
缓执行令料周四判决
“但是在英迪拉的个案中并没有出现这个情况,因为只有怡保高庭发出要求警方协助夺回女儿的执行令,所以在英迪拉的个案,警方是完全没有庭令冲突的问题。”
古拉不满警方以森州改教案为由推御责任,他透露,早在2009年英迪拉开始入禀法庭时,当时高庭就已判决她获得暂时抚养权,但警方当时也没执行此命令。
古拉是在今日于怡保高庭出席聆讯后,如是表示。陪同的有律师西文及沙姆甘、妇女非政府组织代表西玛蒂,以及巴占州议员张志坚,而全国警察总长的代表是高级联邦律师三苏巴哈山。
三苏巴哈山稍早前在庭上表示,由于目前上诉庭将会在7月24日(周四)聆审森州改教案,届时可能会对警方的暂缓执行令作出判决,因此,希望怡保高庭能展延审讯。
怡保高庭司法专员李瑞成也说,基于高庭需等待上诉庭针对总检察长和警察总长申请介入2宗改教抚养权的准令作出的裁定为参考,案件将展至7月25日才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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