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事努阿祖拉是在被告邱伟龙(译音,26岁,摄影师)认罪后,作出上述判决,并表示若是被告无能力偿还罚款,可以坐牢一个月替代。
邱伟龙的代表律师拉蒂花高雅,替他求情并要求法庭判处最低罚款。此案的副检查司是拉雅S.拉文登。
拉蒂花高雅表示,高伟龙是一名自雇摄影师,没有固定收入。希望推事庭采取最低处罚,以免被告无力偿还而需要坐牢,推事最终决定罚款高伟龙1000令吉。
其控状注明,被告高伟龙6月29日下午2时30分,在没有取得许可下,擅闯吉隆坡中环综合车站1Sentrum大厦,并徒手攀爬有关大厦。
邱伟龙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447条文,罪成最高刑罚是监禁不超过半年或罚款不超过3000令吉,或两者兼施。他在当天下午3时30分,完成徒手攀爬大厦外墙后,被保安员逮捕并交给警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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