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会不禁问,如果移民局不是意外揭发此事,费道斯的最终结局会是如何?但若有邻居及早发现并向福利部投报,也许能避免这次的悲剧!”
她认为,为母者从不向外人求助,当中有部分知情的邻居却不向当局投报,间接导致费道斯无法及时获协助。
她希望费道斯的悲剧能够让公众引以为鉴,社会人士不应再自扫门前雪,一旦发现有任何弱势人士需要协助,务必向福利部求助。
她今早探访饥饿少年费道斯后,在森州福利部副局长莫哈末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时,如此表示。
助寻其他家属
她表示,将协助费道斯寻找在沙巴的亲属。不过,调查中发现其生父已在2012年逝世,至目前为止尚未寻获其他家属,她冀望福利部为费道斯兄弟作出妥善安排,并允许母亲能经常探望2名孩子。
“我希望大家都能够给予母亲一个机会,即便她无法再照顾两名特殊孩子,但若以骨肉分离来惩罚母亲的过错,这太残忍了。”
与此同时,为保护费道斯能安心静养,森州福利部加密保护,连同保姆在内的探访者,务必取得当局批准才能探访。当局基于已有特别人士照顾费道斯的起居饮食,因此不需要这位前保姆守护在旁。
在医院疗养多日的费道斯,加上有弟弟的陪伴,让他精神及健康逐渐恢复。不过,7岁的弟弟因本身也是一名过动儿,目前已被福利部送往专门收留特殊儿童的芙蓉阳光希望之家。
此外,根据森州福利部副局长莫哈末受询时指出,由于生母萝拉迄今没有为费道斯及胞弟申请大马卡及残障人士卡,故当局已经协助为兄弟俩办理大马卡。
另一方面, 再娜阿末也捐献1万令吉,作为费道斯日后的生活费, 并希望公众能够发挥爱心, 任何有意捐款者可在汇入福利部开设的户头。有意捐款者可将款项汇入朝圣基金;户头号码为010602000453616至费道斯(Muhammad Firdaus binDullah)。
母亲不认罪 724过堂
饥饿少年母亲萝拉今早在儿童法令下面对两项控状被控上庭,惟她不认罪,其雇主协助缴付7000令吉保外候审,案展7月24日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萝拉被控于今年1月始至6月21日,将15岁少年费道斯囚禁在森州汝来凤凰山庄的士玛勒人民组屋住家内,极可能因此导致少年身心受创,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于2014年6月21日凌晨2时30分,将患有小儿麻痹症的15岁少年费道斯独自逗留在环境糟糕的住家内,因而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3(C)条文。
被告萝拉今早在芙蓉地庭聆听控状后,针对上述两项罪状,全盘否认。地庭法官拿督加吉星较后聆听主控官阿末特里卢丁及被告辩护律师哈尼哈山的陈词后,允许被告以7000令吉保外候审。
其辩护律师称,被告任职于吉隆坡国际机场餐饮部,每月薪金仅1150令吉,加上此事件爆发后,被告家属始终不曾主动联系,故无法缴付高昂的保释金。法官对此表示认同,并顾及被告生活及工作环境,允许2项控状以7000令吉保释。
萝拉于今早9时左右,被警方押至芙蓉地庭提控,惟现场不见任何亲友及家属,只有萝拉一人独自面对官司。之后,媒体得悉有匿名人士协助交付保释金,经过查证后发现,有关匿名人士为她的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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