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应该感到庆幸,控方没同时针对你的刑罚提出上诉,若不,我一定会加重你的刑罚!”
一名巫裔男子涉嫌假冒警察并强奸一名印尼女子,遭北海地庭裁决罪成,监禁15年与鞭刑10下。他不满裁决,周二上午向高庭提出上诉,但遭法官驳回。
现年4 1 岁的被告沙哈鲁丁是个劳工。控状显示,他被指于2011年12月30日晚上8时,在威中大山脚甘榜爱士顿一间住屋,强奸一名29岁的印尼籍女子,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76条文(强奸)。此条文下罪成者,将被判监禁最高20年,以及鞭笞。
冒警闯屋劫奸
受害女子在早前供证时指出,事发时有2名男子包括被告闯入住家,声称是警察要检查护照。
当女子进入屋内要拿出护照时,2名男子突然将她强行拉进房间,威胁她拿出所有金饰与钱财。
女子表示没有钱,结果被告将她拉出房外强奸了她,还一度威胁女子帮他口交,另一名男子则在屋内继续找钱财,被告得逞后去找同伙,这时女子趁机逃出,向一名在庙宇的华裔男子求助。女子较后向警方报案,并认出被告的模样。
被告于去年10月28日遭北海地庭裁决强奸罪名成立,被判坐牢15年与鞭笞10下,刑期从被捕日即2012年1月8日算起。被告不满刑罚过重,在无律师代表下自行上诉高庭,要求法官减轻他的刑罚。
被告在上诉申请书中指出,本身对犯下罪行感到忏悔,更指在狱中服刑多年后,已是一名50多岁的中年汉,若要重新生活将面对一定的艰难,也无法找到合适工作,因此恳求高庭法官可减轻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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