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8日讯)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长拿督阿米占表示,总检察署正在起草有关在5月1日起,私人医院和诊所必须展示药物价格的通令。
他说,要求私人医院和诊所展示药物价格,是国家生活成本行动理事会(NACCOL)提呈内阁后的决定,并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的决定。
他说,根据全球药物在今年的平均通膨估计11%,亚太10%,马来西亚则15%,而且这也与保险费息息相关,因此,经过政府各相关部门讨论后,决定采取药物透明的机制。
卫生部长拿督斯里祖基菲里阿末在3月11日说,私人医院和诊所将从5月1日起展示药物价格,以配合医疗服务的价格透明政策。
阿米占今天(18日)在部门出席第53届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执法日庆典活动后,询及政府会否如期落实这项措施时说:“根据卫生部及我们的计划,是5月1日,现在总检察署正在草拟通令,我们等待总检察署批准通令。”
他说,届时总检察署颁布的通令会有详情,如展示的方式。
不过,阿米占表示,业者无需担心,新措施实行初期会有给予过度期作宣导,不会直接执法行动。
阿米占续说,卫生部及内贸部会透过国家生活成本行动理事会,也会向内阁提呈备忘录。
他说,药物固然是由卫生部管辖,但是在展示价格方面,则由内贸部管辖。
他也促请反对展示药物价格的医药相关协会解释,为何在所有物品需展示价格之馀,药物价格可以被豁免?
“或许他们认为他们是专业,但是他们必须知道,他们的药物不是卖给业界,而是卖给消费者。你必须记得,消费者有知道及选择物品资料的权利,希望他们理智思考政府的决定。请公平及透明一些吧!别让消费者在购买(药物)时,才知道价格并必须付费,应该让他们在付钱之前就知道价格。”
“希望有关方面在推动他们议程之前,向消费人及人民解释,为何其他物品必须展示价格时,药物就可以被豁免?”
他说,政府并非要控制药物价格,只是要求展示价格,消费人有权利知道价格及选择权。
较早时,8个医疗相关组织联署,反对政府从5月1日起强制所有全科医生诊所展示药物价格的政策,并指《2011年价格管制和反暴利法令》(第723号法令)不适用于医疗机构,因为它不是为医生而设,并要求政府重新检讨此措施。
上述8个组织,分别是大马医药协会(MMA)、大马医药从业员联合会(MPCAM)、大马家庭医师协会(AFPM)、大马私人执业医生联合会(FPMPAM)、大马穆斯林医生组织(PERDIM)、大马功能与跨学科医学促进会(MAAFIM)、沙巴私营执业医生协会(APPS)及砂拉越私营医生协会(SPMPS)。
阿米占也解释,在这项展示药物价格方面,《1998年私人医疗保健设施及服务法令》(第586号法令)及《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没有冲突,因为在《2011年价格
管制及反暴利法令》第10条文,授权部长规定任何销售给消费者的一方,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物品的资讯及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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