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4日讯)拉曼大学东盟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中心主任孙天美博士指出,国际刑警的红色通报并非是国际逮捕令,发布有关通报后也只能由成员国依据本身的法令来决定,是否进行逮捕。
她说,根据国际刑警网站上所表明,国际刑警组织无权签发逮捕令,也无权主动发布红色通缉令,而是由相关成员国的要求而发布。
“国际刑警只能提出建议,或是协助当地执法人员进行逮捕工作,因为每个国家都拥有主权,而外国势力并不可以侵犯国家的主权。”
她日前在“人权迷思:海牙法庭逮捕菲律宾前总统的霸权争议座谈会”上说,菲律宾前总统杜特蒂是在2018年被控至国际刑事法院,并在2月开始审理此案,也追溯至2011年,菲律宾在3月退出《罗马公约》,但却是在1年后的2019年3月才正式生效。
“根据《罗马规约》第127条,即使成员国推出,国际刑事法院仍对其在推出生效前,期间内发生的罪行,保留管辖权,因此还是可以审理此案。”
马来西亚太平洋研究中心首席顾问兼新加坡国际事务学会资深研究员胡逸山博士笑称,国际刑警就类似“通讯社”的角色,某国认为需要逮捕一些人,就会通知国际刑警,而国际刑警就会发出红色通报来“知会”其他国家,至于是否要进行逮捕,则是有关国家的决定。
他说,拘押杜特蒂的国际刑事法院,是在《罗马公约》下所设,可以针对战争罪、种族灭绝、反人类罪行及侵略罪,来对个人或机构进行审讯。
这项活动是有槟州育慧社举办、光大区州议员郑来兴赞助场地,出席者包括槟州育慧社主席兼座谈会主持人林华国及资深学者王琛发教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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