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6日讯)上诉庭今日以二比一多数票,批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就其居家服刑的附加谕旨一事,提出的司法检讨上诉申请。
这次是以拿督阿兹莎为首上诉庭三司负责聆审,另两名法官则为拿督阿兹哈里和拿督斯里莫哈末菲鲁兹。
驳回纳吉上诉申请的法官是阿兹莎,而阿兹哈里和莫哈末菲鲁兹则批准纳吉的申请。
随著纳吉获得准令,这意味著此案将发还高庭审理,而高庭则需聆听纳吉的申请理据。
莫哈末菲鲁兹在宣读多数裁决时表示,纳吉在入禀司法检讨申请前,已致函予6名答辩人,以寻求确认附录谕旨是否存在,惟无一答辩人回函。
“虽然答辩人态度冷漠,但申请人持续试图从各种管道获取证据,其中包括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和彭州大臣拿督斯里旺罗斯迪。”
他说,高庭法官裁定从不同来源获得的信息皆是道听途说,在下判后,纳吉的长子拿督莫哈末尼查于2024年8月17日从彭州苏丹办公室获得一份附录谕旨,并严格只是未经苏丹御准不得使用这份附录谕旨。
“申请者随后获苏丹许可,将这份附录谕旨与其宣誓书入禀法庭。”
他指出,未经苏丹御准,莫哈末尼查不可能向法庭入禀附录谕旨,而他亦不能强迫苏丹提供附录谕旨,尤其答辩人并没辩驳或质疑附录谕旨的存在和真实性。
“我们需要阐明,在现阶段,我们并不关心其真实性。相反地,我们关心的是相关附录是否存在。”
他也说,法庭不能忽视由时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颁发的附加谕旨的存在,而根据新证据,法庭认为附录谕旨是传闻的说法已不再成立。
“司法检讨仅需证明申请者的利益或权利受到侵害,且必须由充分理据。我们允许上诉,并谕令将此案发还高庭重审。”
现年71岁的纳吉于2022年8月23日,因被判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而特赦局于去年2月2日宣布,纳吉的刑罚获得减半,即监禁12年减至6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这也意味著纳吉最快可在2028年8月23日出狱。
惟纳吉在同年4月1日入禀高庭,就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的特赦圣旨中的一项附录,即允许其居家拘留服完剩馀的6年刑期,提出司法检讨。
若特赦令的确存有这一项附录,这意味著纳吉将以居家拘留方式服完剩馀的6年刑期,惟高庭在7月驳回纳吉争取居家服刑的司法审核准令申请。
纳吉随后向上诉庭入禀上诉,以期推翻高庭裁决,其长子拿督莫哈末尼查在去年12月5日突然向法庭入禀宣誓书,声称彭亨苏丹阿都拉曾告知他,的确存在允许纳吉居家服刑的特赦令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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