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里占今日在槟州防止家庭暴力活动讲座会时表示,根据在2011年修改的1994年家庭暴力法令内,丈夫或妻子的恶言恶语长期对另外一半造成精神困扰或虐待已经被归类为刑事罪。
她比喻,例如在丈夫每天都咒骂自己的妻子“丑”或“肥胖”等恶言恶语,虽一次半次不构成任何精神虐待,但如果妻子长期遭到丈夫如此咒骂,部分妻子必定产生精神困扰,对妻子的精神是种虐待,而妻子可以向警方投报,而警方也可以逮捕丈夫归案。
她指出,虽然没有动作或殴打,但在伴侣间使用言语威胁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种;如警方在之前曾接获的投报,妻子威胁丈夫将会杀死孩子,然后到工作地点骚扰,对于此丈夫向警方报警,而警方也对妻子采取了行动。
家暴案警有权逮捕
诺里占说,其实很多人都不了解,对于家庭暴力案件,警方拥有逮捕权,只要警方证实投报者的确遭到虐待,警方将会逮捕涉案者归案。
她补充,虽然警方接受来自男女性的投报,但至今家庭暴力事件的报案者以女性居多,当然也有少部分的男性向警方报案。
她指出,根据槟州警方的数据,在槟州,2011年的家庭暴力事件中,共有212位投报者是女性,至于男性投报者则有95位;2012年女性有178位,男性则有53位;2013年女性有178人,而男性有63人。
她说,至于从2013年9月至2014年5月,槟州警方接获州内家庭暴力事件投报共有208宗,有75宗的涉案者已经被控上庭,9宗撤销报案,124宗正在调查中,而警方成功逮捕119位涉案者。
她补充,根据了解,州内的家庭暴力投报有上升的迹象。
此外,槟州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委员会主席章瑛在致词时表示,这是槟州政府首次主催槟州防止家庭暴力活动,此活动将从11月22日至12月10日,在16天期间举办一系列防止家庭暴力活动,而在11月25日为国际防止家庭暴力日,州政府将会在当天傍晚于皇后湾广场举办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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