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俭伟今日通过通讯软件WhatsApp向《东方日报》记者证实,本身已经接到了该律师信。
他指出,任何的回应都会交由代表律师哥宾星负责。
他表示,纳吉是通过律师楼发出这份律师信函,信函是今日约下午3时抵达其办公室,因由于他当时不在办公室内,所以有办公室职员负责签收。
据了解,纳吉发给潘俭伟的律师信,要求潘俭伟在14天内履行7点要求,即,在未来停止发表类似的诽谤性言论、完全和无条件的道歉,并撤回言论、在2家指定的报章中刊登道歉启示、立即移除上述提及的视频,以及做出合理的赔偿。
信中指出,根据一则题为《潘俭伟:纳吉在大马历史上创造最大的丑闻》的视频显示,潘俭伟当时提到,纳吉贵为是一马发展有限公司的顾问主席,可耻的是,这家公司却负债360亿令吉,并无法准时提呈财务报告。
“潘俭伟的言论通过各个论坛、新闻网站、社交媒体和网路媒体等被转载。潘俭伟的言论是在损坏纳吉的形象和名声,当中包括指责纳吉为不容批评、压制和暴戾的独裁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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