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及体育部长凯里昨日表示,2018年起,将青年定义年龄上限降低至30岁。
马佛青表示,青体部曾分别在2011年11月、2012年1月、2012年5月,以至2014年3月,对外宣布有意调降青年的定义至25岁或30岁,马佛青也在同一时期,通过媒体分别发表数次的文告回应,并同时传送相关回应给青体部,希望青体部能先跟青年组织商谈,以了解各组织现有的运作。但,青体部至今仍无回音。
马佛青今日发表文告认为,调降年龄政策的原因与现今青年组织面对的问题不符,这也在在显示青体部不在听取民意,了解实况前,一意孤行尽快通过此政策,于2007年落实的青年社团法令,政府,甚至青体部也花了近四年的时间,与各组织及社团共商符合大马青年组织发展需要的政策。
“30岁之前,是许多青年开始探索并学习人生历练的阶段。生活与工作上的不稳定,很难让30岁以下的青年,能在兼顾生活与工作的当儿,积极推动青年组织,甚至成为领导人。”
“反之,在大专院校方面,马佛青认为政府应该给予大专团体更多的活动自主,并鼓励大专生积极与校园外的社群组织接轨,走入社会。大专法令的限制,仍无法看到政府有意让大专生活动自主的决心。所以,马佛青认为政府倒应该废除大专法令,让大专生提早与社会接轨。”
马佛青希望青体部能及早召集各青年组织,包括大马青年理事会,以了解各组织目前的现况,而非仓促在内阁提呈并通过后,才要青年组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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