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长期以来因为父母其中一人改信伊斯兰教引起的孩子抚养权纠纷,迟迟未能找妥善的解决方案。
他表示,主要原因是因为现有的法律条文,没有清楚阐明,父母其中一人,是否可能单方面安排子女改教。
须获父母同意
他指出,民联三党拥有律师背景的国会议员,包括他本身、伊党雪邦国会议员哈尼法、公正党梳邦国会议员西华拉沙,已就此课题达致了共识。
他们认为有必要修正上述法令第51条文,明确规定只有父母双方都同意之后,才能安全子女改教。
古拉今日在西华拉沙及哈尼法的陪同下,在国会走廊指出,只有修改相关的条文,才能取得“双赢”的局面。
他表示,在2009年4月22日的内阁会议中,政府决定,如果父母双方无法就改教问题达致共识,应该孩子维持原本的信仰。
未有满意解方
他说,但政府迟迟未就这个决定纳入法律条文中,也使得多起子女扶养权的纠纷,迟迟未能解决。
古拉指出,内阁也成立一个由首相署部长南希及加米尔为首的委员会,但是这个委员会却一直没有提出使到所有人满意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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