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他认为,既然党选已尘埃落定,理应给新领导层3年时间去表现。“我认为,任何(协议)签署是不恰当,不能说不对。毕竟大家都平等,都是党员。如果是公司签署合约就可以,因为是商业。”
林祥才今早为“2014年新春马中(山东)经贸洽谈会”主持推介后,在记者会上回应马华课题时如是表示。
他认为,现任总会长廖中莱必须作出回应,党员都希望知道协议内容,希望得到当事人的说明,否则对党员和中央代表都不公平,特别是涉及党选。“(协议)可能没有法律的约束,不过在处理某些事,必须有些‘道义’、‘公平’和其他等等的思考。”
林祥才表示,他本身不清楚“和平方案”协议的详情。不过,他认为,马华党选已过,原则上应该给新领导层一个机会在未来3年去表现,这才是对的方式。
马华前总会长拿督斯里蔡细历昨日公开他与廖中莱在党选前协商的“和平方案”协议,谴责廖中莱没有遵守协议进行人事任命。
根据该协议,在党选后需要委任蔡派人士出任总秘书、3个中委及3个州联委会主席职,惟廖中莱没有遵守双方谈妥的党职分配,因此蔡细历谴责廖中莱是一名没有诚信、出尔反尔及“讲一套做一套”的领袖。
另一方面,对于马华雪兰莪州联委会的人事布局,林祥才披露,廖中莱这星期原本要找他商议,但因为很忙所以还未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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