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人民社警总会会长关志庭表示,我国的掠夺案已经越来越严重,对受害者造成肉体受伤与心理上的阴影,因此才会要求政府强制立法,加重掠夺匪的刑罚,正式向掠夺匪选战!
“我们每天都要担心我们的孩子、妻子与父母出外是否安全,可我认为现在我们要扭转局势,让掠夺匪害怕我们,还我们一个安宁的社会。”
他解释,目前刑事法典并没有明文针对掠夺罪行的刑罚,而只是笼统归类在第379(偷窃)条文以下,若牵涉暴力造成的伤害,则可以援引392、394与395条文,因此才会要求探讨重新制定掠夺罪的相关刑罚。
6日呈首相署部长
“我们要求国会重新立法或修法,阐明匪一旦罪成,将施予强制鞭笞,与监禁至少1年的刑罚。”
他也要求所有国州议员表态是否支持这项签名运动,协助他们在国会上争取通过此法案,并透露已在本月6日呈交备忘录予首相署部长南希。
“我们这项签名运动在去年11月24日已经正式展开,至今已收集到3000多个签名;今天则是我们第一次走入商场,主动收集民众的签名,并定下3个月的期限,希望可以收到更多签名,再呈交给首相定夺。”
今天的签名运动在雪州蒲种IOI广场展开,几乎所有经过的民众都签名表示支持,并大力鞭笞主办方准备的模型;此签名运动预计在广场连办3天,从早上11时至下午7时,欢迎民众前往支持。
听到摩哆声 受害者受惊
两名掠夺案的受害者,在今日的“支持掠夺匪强制鞭笞与坐牢”签名运动上,谈匪色变。
去年9月被掠夺的廖丽雪(46岁,行政人员)表示,当时两名巫裔匪徒在哥打白沙罗的油站,直接推倒正在加油站的她,然后抢走其项链,并导致其脊椎骨两节骨头断裂,被迫休养了两个月。
“现在我只要听到摩哆经过的声音都会很害怕,惟我也会警惕自己更小心,也更加支持我丈夫在去年11月加入人民社警。”
李慧琪(51岁,商人)也曾经遭遇掠夺匪的毒手,惟幸好当时拿的皮包带子较细,一扯就断,因此没有受伤。
“我的亲戚也曾经被掠夺,导致严重跌伤而必须在受伤的手臂上螺丝固定;因此我绝对支持加重掠夺匪的刑罚,才能避免出现更多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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