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哈末沙烈的代表律师旺沙里扎向地庭法官诺莎丽达表示,由于莫哈末沙烈还在等待高庭的撤销控状案的裁决,因此要求展延这项案件的审讯。
他表示,高庭择定3月19日针对撤销控状案件进行案件管理。不过地庭定下的案件审讯期是定在1月20日及21日。
莫哈末沙烈是在2012年1月7日首度申请展延审讯,惟法官诺莎丽达则在2013年11月22日,以控状没有缺陷以及有需要聆讯的基础为由,驳回莫哈末沙烈的申请。
65岁的莫哈末沙烈也是巫统妇女组主席拿督斯里莎丽扎的丈夫。他是在2012年3月12日在刑事法典第409条文下被提控上庭面对2项失信控罪。
花百万买公寓
首个控状是指他涉嫌透过4张支票,失信975万8140令吉,买下吉隆坡One Menerung的2个公寓单位,以及指他在2009年12月1日及4日,从国家养牛公司的户头中挪用4000万令吉,将之汇入国家肉类及牲畜私人有限公司。
在有关条文下,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以及鞭笞,也可面对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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