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表明知道我国有接受贪污投报机构的受访者,答案也未必正确,当中回答出现警察、选委会等荒谬答案。
报告显示,有92人(42.59%)表明知道接受举报的机构,另20人(9.26%)没有填写答案。然而,这些知道举报机构的受访者的答案也未必正确,其中包括1人指警察是举报贪污的机构,另有2人回答选委会(SPR)和1人回答吉隆坡(KL)。
反贪会未深入民心
该局副主任邱向晖认为,受访者可能并未关注反贪会新闻,同时反贪会并未深入民心,与社区交流等,才导致近半数受访者不知道投报机构。
“一些人可能不在意或放弃反贪会,我们认为反贪会应该采取更多措施接触人民。”该局副主任林锦新则认为,可能受访者不曾面对贪污事件,因此不知道投报机构。
另外,在个人廉洁行为调查中显示,受访者可接受和视情况而定的举动,以接受承包商宴请(77.78%)、接受承包商回扣(63.42%),以及请执法人员喝茶,方便处理文件(58.34%)居高。
邱向晖强调,这3项举动与承包商和执法人员有关,这些行为已打开贪污之门,接受宴请、回扣和请喝茶等已制造了贪污的机会和空间,进而提升发生贪污的可能性。
个人廉正贪念有关
此外,受访者对“把公司文具带回家”一事,有54.17%人抱著可接受或是情况而定的心态,华总青认为这与个人廉正和贪念有关,而这其实可诠释为盗用公司资源。
询及曾有反贪会官员表示工作时间浏览面子书也是贪污一事,邱向晖认为,这是个人的言论,而前者已经作出否认,但它本身认为这不值得鼓励,而林锦新则认为虽然法律上没有错,但道德上不值得鼓励。
针对各种交通问题,如超速驾驶、闯红灯、开车不系安全带和以“包”的方式申请驾照的举动,华总青认为这回引发行贿和提升发生意外的机率,驾驶者为了避免缴付罚单而向执法单位贿赂。
另外,有28.24%受访者可接受和视情况而定“虚报交通索赔津贴”,华总青提醒,这与贪污息息相关,根据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8条文,任何企图蒙骗老板,虚报任何津贴结束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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