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最近的行动和决定,以及一些部长最近发表的声明,令人对大马是否已准备就绪(晋身安理会)产生严重质疑。”
梁肇富发文告表示,马来西亚要成为2015至2016年联合国安理会的非常任理事国,国家的国际纪录将成为焦点。
他说,2014年10月联合国大会进行投票时,马来西亚必须说服联合国会员,我国是一个成熟、负责任的国际社会成员,能够在联合国最重要机构内被委以做决策。他表示,当今世界与1989-1990年和1999-2000年当马来西亚在安理会的时代非常不同。
文告中,律师公会支持大马人权委员会主席丹斯里哈斯米作出的要求,即政府必须加速批准6个联合国有关人权的国际文书。
哈斯米曾表示,假设有朝一日,曾被视为人权薄弱的缅甸在联合国世界人权排名超越我国,他并不会感到诧异。
大马凸显国际野心梁肇富也认为,作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的4年半里,马来西亚在扩大国家对国际人权规范和标准的承诺上,并未表现出很大的进步。马来西亚作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的身份会在今年杪结束。
梁肇富表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于今年10月对马来西亚启动的普遍定期审议,凸显了马来西亚在一方面的国际野心,另一方面国内现实之间的明显差距。
他说,虽然距离上一次(2009年2月)的普遍定期审议,马来西亚已批准了多一个国际文书,即《残疾人权利公约》,但在研究批准另外4个国际文书方面,并没有取得多大进展,这些国际文书是《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禁止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和《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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