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江北区华小校友会主席刘玉明今日发表文告指出,之前董总主席叶新田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以期为他于今年7月18日被上诉庭裁决增江北区华小四造毁谤案败诉,作出翻案。
文告说,原本双方定于12月4日对簿公堂,不料,增江北区华小四造却提前收到律师通知,指控方撤销上诉,并须支付5000令吉费用予增江北区华小四造。“受毁谤案滋扰一年余的增江北区华小家协主席张顺发、副主席林丽君、校友会主席刘玉明和副主席吴永盛,均对此表示庆贺。
文告说,他们曾经考虑提出反毁谤控诉,以要求精神长时间受干扰的赔偿。“不过,我们最后秉持著儒爱的以仁待人的教导,‘子所不欲,勿施与人’,决定罢休。”
于去年向增江北区华小四造作出毁谤控诉的叶新田,去年12月中被高庭以证据不足为由被判败诉,他必须负责辩方的堂费和律师费,总额2万5000令吉。不过,叶新田与今年1月向上诉庭提出上诉。随著此次撤销联邦法院的上诉,根据辩方律师指出,叶新田已经不得再提出上诉。
连同前几次的败诉,叶新田必须支付辩方总共4万令吉的堂费和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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