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人不需要亲自入禀选举诉讼。”
联邦法院谕令此案回到选举法庭重新开审,因此峇眼拿督国会议员兼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的命运有待定夺。
控诉贿赂选民
马迪哈山及阿兹米苏莱曼是以阿末扎希在选举期间涉嫌贿赂选民的理由,包括买票及花费超过20万令吉竞选,入禀选举诉讼。
法官拿督乌米卡尔顿批准辩方的初步反对,即基于两名起诉人没有依据1954年选举上诉条例第34条文提出上诉,包括选举诉讼需要由诉讼人亲自入禀,因而驳回这项诉讼。
法官谕令两人各别赔偿2万5000令吉堂费予答辩人阿末扎希。答辩人的代表律师为拿督菲罗斯胡先,而起诉人律师是云大舜及陈国强。
在第13届全国大选中,阿末扎希以2108张多数票击败公正党的马迪哈山,赢得峇眼拿督国会选区。
另外,联邦法院五司也以同样理由,批准公正党落选候选人瓦山达古玛针对打巴选举诉讼的上诉,以及民联针对江沙鲁博马坡州席的选举诉讼上诉。
青体部副部长拿督沙拉瓦南是在打巴在四角战中,以7297张多数票胜出,为国阵拿下打巴国会选区。
无论如何,法官团撤销双溪大年、瓜拉雪兰莪、峇都及班底谷国席的上诉。
较早前,由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领导的联邦法院五司,也批准公正党落选候选人阿都阿兹针对吉兰丹格底里国席的上诉。
阿都阿兹的代表律师西瓦拉沙向法庭表示,选委会记录选票的分数纸及6张表格14,与选区投票中心的记录不同。
他说,记录的差异约6000张选票,这足以改变选举成绩。
法官认同西瓦拉沙的论点,谕令案件重新回去选举庭重新聆审。
国阵拿督阿奴尔慕沙是以974张多数票击败阿都阿兹,拿下吉兰丹格底里国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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