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2010年国民共报失39万7079张大马卡、2011年为41万3068张,2012年为42万9137张。
不过,他表示,今年截至10月31日,国人已报失56万5157张大马卡。
若以此数据看来,过去几年,国民报失大马卡每年增加1至2万张,但今年的情况特别严重,单是今年10个月,报失的大马卡就比去年暴增14万张。
旺朱乃迪今日在下议院回答布打丹区国会议员玛克斯摩基柯的附加提问时说,内政部不排除这些因为疏忽、被打抢、被偷而遗失的大马卡,可能遭非法移民滥用。
依程序发大马卡
他说:“内政部在3个月前已决定采取积极手段,解决大马卡遗失问题,惟有关措施还在总检察署研究阶段。”
他澄清,内政部从未随意向外国公民发出大马卡,当局都是依据联邦宪法第3条款发出大马卡给符合资格的人士。
除此之外,兵南邦区国会议员德里奥在附加提问时揭露,沙巴的大马卡滥用情况严重,据说“掮客”定期往来沙巴及布城办理大马卡事宜。
他建议,国民登记局应重新发出大马卡,至少在情况特别严重的沙巴。
旺朱乃迪对此表示:“内政部会针对大马卡被滥用的严重情况采取行动,惟还必须等待沙巴非法移民皇委会在听证会后提出的建议。”
“惟我想提醒,最终决定还是端视内阁的决定。”
26人盗用大马卡
旺朱乃迪也在回答立卑区国会议员阿都拉曼莫哈末的附加提问时说,1150名执法人员在283个地点展开取缔行动之后,当局总共逮捕了涉嫌使用15张假大马卡的26名菲律宾人、1名印尼人以及1名泰国人。
他说,另有13人则是使用他人大马卡,包括在他人大马卡上更换头像图片等手法。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在今年5月曾指出,今年1月至3月就有13万3000张大马卡被报遗失,他将向内阁建议提高遗失大马卡的罚款额。
目前首次遗失大马卡的罚款是100令吉,第二次遗失是200令吉,以此类推。
沙巴非法移民课题引发滥发大马卡的问题,令政府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以彻查“大马卡计划”。
皇委会是在今年1月开跑,并在传召211名证人后,听证会于今年9月完成。
皇委会抖出许多惊人内幕,包括内政部高官被指卷入“大马卡计划”,同时也有国民登记局官员说一个月内就签发出4万张蓝色身份证给非法居留的印尼、菲律宾、巴基斯坦的穆斯林等。
失卡3次以上罚款300
大马卡(MyKad)自2001年9月推行以来,已成为我国公民的重要身份证明文件。我国过去使用的是1949年后使用的旧身份证系统。
根据国民登记局的资料,大马卡除了作为身份证明,也可以是驾驶执照,还能保存护照资料、健康谘询、作为电子现金、提款卡、数位签章抑或作为过路费的储值卡。不过因为多数用途尚未推广,使用人数还很有限。
自2008年起,我国大马卡每年有高达30万左右的遗失记录,并逐年增加。今年截至10月31日为止,大马卡遗失数目逼近57万张。
据悉,国民遗失大马卡的常见原因包括人为疏忽、天灾、被偷或遭掠夺。此外,我国也有许多大马卡遭盗用的案例。有些非法集团会收购大马卡,再将其转卖给外籍人士。
根据1990年《国民登记条令》(2007年修订),我国国民在遗失大马卡之后必须即刻向该局申请补办及缴费。不过,失主若找回原有的大马卡,则不能再要求撤回申请或取回已缴付的费用。
遗失大马卡的民众除了须付10令吉的申请费,每次还必须缴付100至300令吉不等的手续费。
首次遗失者必须付100令吉,再次重犯则必须付200令吉,第三次或以上的大马卡遗失者则会被征收300令吉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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