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今日发表文告说,国民登记局将依据现有法律及条例采取跟进行动。
此外,国民登记局公共关系官员再妮莎指出,伪造身份证是刑事罪行,一旦罪成可被监禁或罚款。
“根据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78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报导指出,一名50余岁的登记局官员以及一对夫妇疑似涉及伪造身份证,而遭到警方逮捕。
此外,警方也逮捕包括6名女性在内的13名菲律宾人,他们被怀疑拥有伪造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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