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曹观友表示,地方政府征收门牌税是基于“产业年租估价”及“门牌税征收率”,州政府有权每5年做一次“产业年租估价”,或每年调整“门牌税征收率”。
他今日在记者会上称,目前槟城的“门牌税征收率”是7至11%,而槟岛及威省市政局最后一次做“产业年租估价”是2005年,理应是2010年可重新估价,但两地市政局当时决定延迟评估,也未调整征收率。威省市政局2013年才完成估价,而槟岛市政局则会在2014年才重新估价,发出新的“产业年租估价”。
不过,他说,就算2市政局要作出调整,也会是2015年,换言之市政局已10年未调整门牌税。
吉隆坡市民近期收到隆市政局全新的“产业年租估价”通知信后,对门牌税的调涨幅度竟达50-300%而感到咋舌与不满。联邦直辖区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周六曾表示,当局将在本月21日,与直辖区13名朝野国会议员开会,或考虑全新的门牌税估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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