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司法专员瓦兹尔阿南表示,原告因为2名答辩人违反保密条款而名誉受损,他可以理解起诉人所承受的损失。
“从法律角度来说,国大医院总监及国大有责任确保医疗资料的保密,不能再未获授权的情况下公开有关资料。”
他谕令,国大医院总监及国大基于违反保密条款罪名成立,缴付总共20万令吉的罚款;另2名答辩人则基于诽谤罪名成立,总共缴付20万令吉罚款。所有答辩人也必须向起诉人缴付总共2万5000令吉的堂费。
影响医疗专业
他在判决时指出,医疗人员及院方必须严正看待保密之事,否则社会对医疗专业能保护病人资料的信任将有所动摇。“院方必须充分检查资料系统,以确保没有不择手段之人试图侵入系统,或是有权进入有关系统者趁机滥用有关权力。”
他指出,总监在起诉人投诉他的资料被公开时,并未详尽调查有关报告。“这类投报应该马上被调查。”
他表示,由于有关医疗资料的散播,身为社群领袖的他,目前被社群里的人们视为“神经病”。
“他供证时,我能理解他的痛苦。我们的社会还没走到能够认为看精神科纯粹是接受专业治疗的地步,他们普遍对到精神科就医衣的人存有偏见。”
36岁的莫哈末再里曾经在国大医院精神科诊所就医,他是社群领袖,活跃于蒲种Muhibbah二村的防犯罪案活动。
他是基于院方将其医疗纪录透露给第三方而入禀法庭,并将国大医院总监、国大、凯鲁尼占及祖基菲鲁斯里列为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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