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庭法官罗斯碧雅哈宁今日宣布裁决时则说,华希在该案未能提出合理疑点,而且他所给予的回应皆是事后想出的借口。
罗斯碧雅哈宁质疑华希的证据,也认同控方的立场,即华希在反贪污委员会的供词与庭上供证内容出现矛盾,而这也让他成为了一个可疑的证人。
受贿批外劳签证
法官也说,若华希未能缴付罚款,则需将监禁期限延长12个月;入狱刑期即日开始执行。
华希被控抵触《1997年反贪污法令》第11(a)条文,罪成可被判罚款贿金的5倍数额或1万令吉,及监禁不少过14天或不超过20年。
反贪会曾就罗斯碧雅哈宁指华希无罪的裁决上诉至高庭,惟高庭选择维持原判,反而是上诉庭批准反贪会的上诉。
当时上诉庭法官阿布萨曼为主的三司一致认为,罗斯碧雅哈宁认为在未聆听华希的抗辩下,就驳回贪污指责的假设有误。
华希被控在2008年7月10日在大使路住家,接受商人拿督罗长贤(译名)6万令吉贿金,作为批准4377名孟加拉人签证的酬劳。
华希的代表律师V.西达巴兰在庭上要求法官暂缓执行监禁及罚款,华希将上诉此案的裁决,而反贪会法律及检控部主任拿督阿都拉萨则驳斥暂缓入狱的要求。
罗斯碧雅哈宁驳回西达巴兰的两项申请。西达巴兰也针对今日的裁决入禀高庭,要求上诉此案。
他向记者表示,他会向高庭申请暂缓令,但在申请庭令期间,华希将被送往加影监狱。华希在卸下移民局总监职位前,曾在公共服务领域服务长达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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