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雇主聘请外劳时必须提供住宿,这是就“业清算系统”下必备的一个条件。
他举例,如在矿业及种植业,若雇主在聘请请外劳时,必须为外劳其提供住宿,否则雇用外劳的申请将不获批准。
“根据《1990年员工房屋与设施标准条例》,矿业及种植业以外的雇主,必须根据就业清算系统提供外劳住宿,否则雇用外劳的申请将不获批准。”
依斯迈慕达立今日回答人民公正党峇央峇鲁区国会议员沈志勤提问,政府如何解决外劳泛滥的问题时,作出回应。
“在此事上,我们并没有实权去对付这些挤满本地住宅区的非法或合法外劳,但我们会与房政部协商解决方案,以控制住宅区的外劳数量。”
依斯迈慕达立认为,除了人资部以外,内政部、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地方政府、州政府、相关单位及雇主等各单位也必须保持紧密合作,以解决上述问题。
他也促请雇主持有合法签证及工作证的外劳,而勿基于其眼前利益而聘用工资低的非法外劳,为免加剧我国非法外劳问题。
提到料有140万孟加拉籍外劳即将登记申请来马工作一事,依斯迈阿都慕达立只回应,无论如何,雇主必须根据上述条例及系统,为这些外劳提供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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