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每一把警枪都拥有辨识记号,可通过弹道检测报告来识别。截至目前,未有迹象显示这些失枪落入罪犯手中。
他表示,警方的失枪不一定会落入罪犯手中,可能因各种原因及情况而丢失,例如在警员出海时,不慎将佩枪掉入海里。
“这些失枪不一定落入罪犯手中,而是可能落在……这当中可能会有各种情况,有可能是在乘船出海时掉入海里,所以没有人拿到有关的手枪。”
卡立今日出席第3届亚洲警察通用与特别设备展览会后,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当然,这必须依据个案来处理,但我们将时刻监督,而目前尚未发现警方的失枪涉及任何罪案。”
他指出,警方针对每一宗枪械、手铐、交通工具等丢失事件,都成立委员会举行听证会来调查。
“警方共成立212个委员会,其中94个已完成听证会并作出决定,要求涉及的警员赔偿16万7984令吉,另外118个听证会则尚未作出决定。”
他坦承,警方确实存在必须改善的弱点,目前已展开探讨,并相信未来将成立的廉正局也将有助于解决问题。
他指出,警方丢失37把手枪、166个手铐以及32部交通工具(3辆警车及29辆摩哆)。
昨日出炉的《2012年总稽查司报告》揭露,警方过去3年共丢失总值133万令吉的309项财物,包括44把枪械、29辆交通工具以及156个手铐等。
另外,内政部秘书长拿督斯里阿都拉欣指出,该部已针对警方丢失财物的问题回应总稽查司,惟无法赶在报告印刷前纳入报告内。
另7把枪械已寻回
《2012年总稽查司报告》指警队在过去3年遗失44把枪械一事,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表示,其实只是37把枪械,因另7把枪械已寻回。
他指出,遗失的37把枪械,部分是跌进海里、河里、森林及车内,他相信这些失枪依然在我国境内,不一定会落在罪犯的手里或被利用在犯法活动。
他今午在宜力警区总部召开记者会,宣布警方的灭罪成果时表示,警方目前未查出遗失的37把枪械,被不法分子进行犯法活动。
询及枪械遗失是否是人为疏忽,卡立指出,遗失枪械可能有很多因素,不一定就是人为或收藏的弱点。他感谢总稽查司作出的稽查报告,他强调警方不会有任何隐藏,并指警方会作出改善及纠正。
他透露,警方会检讨作业程序,并将会针对问题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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