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总稽查司报告指出,这些津贴柴油的实质价格是每公升为1令吉80仙,但在大马渔业发展局的网络购买津贴柴油登记系统(e-NSMS)下,该局却以每公升1令吉25的价格售卖给部分大马海域C2区船主,而促使我国政府必须承担更高的费用支出。
报告建议该局,必须根据市场价格来出售以上已津贴柴油。
针对此事,大马渔业发展局也于今年5月22日向总稽查司作出回应,在这起低价出售已津贴柴油给大马海域C2区船主的事件中,只有990宗交易是在其e-NSMS系统区域登记错误所致,而其余1012宗交易其实是依据1令吉80仙的价格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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