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报告显示,2010年至2012年期间,“先斩后奏”的津贴拨款共计42项,最迟的为拨款210天后才签约,涉及数额高达379万令吉。
在今日出炉的《2012年总稽查司报告》指出,“先斩后奏”的行为可导致条约无法生效,该问题也曾在《2006年总稽查司报告》提出。
逾百万未讨回
该报告说,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在2013年2月8日给予的答复中,提到在2013年生效的津贴拨款标准操作程序中,签署协定30天以内应拨出款项。
至于财政部特别援助金,该报告则发现在2010年至2012年之间,共有9项拨款违规,在拨款8天至134天才签约,合算72万2200令吉。
另一方面,该报告也指,在2010年和2011年,57个非政府组织在协议结束30天后,未把其所用剩的津贴归还于政府,该数额共计207万4181令吉。
经过妇女部底下的社会福利局催收,截至2013年3月,67万5323令吉成功讨回。换言之,尚有139万8858令吉在非政府组织手中,政府未成功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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