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指出,柔佛行政议会在2001年10月3日批准人民基建公司(KPRJ)与金海湾私人有限公司,合资发展布蒂里滨海(Lagun Puteri)计划,在该计划下,州政府拨出154.272英亩的地段作为发展场所。
作为私营化回馈,柔州政府将获得该私人公司承建,包括提升士姑来路由2个车道至3个车道、园艺规划、步行走道、脚车道等,价值1亿2800万令吉的公共基础设施。
报告提到,根据合约,若未获州政府批准,金海湾私人有限公司不能在该计划上进行修建工作。然而,该公司却违反条例,私自在布蒂里滨海计划上兴建许多设施,以吸引人们到访。
报告指出,上述增建使得州政府必需承担高达2984万令吉的追加成本。2007年9月19日,州行政议会批准以14.55英亩的地段,以抵消上述被追讨的费用。然而,根据市价,州行政议会用以抵消追加成本的地段市价4945万令吉,比追加的成本多出1961万令吉。
虽最终州政府以兴建海滨走道,及通过人民基建公司持有金海湾公司的30%的股分,作为多出1961万令吉的抵消用途,惟这反映了柔经济策划组监督不善,使到州政府需承担巨额成本。
报告也指,合约规定发展商金海湾公司必须管理布蒂里滨海价值3529万令吉的公共设施长达5年,但稽查司发现,在合约满5年之后,发展公司却没有将公共设施管理权正式交到柔州秘书机构,使到设施因缺乏监督,发展商任意改建。
稽查司发现,计划中的公共设施如儿童泳池,在没有获得柔经济策划组的批准下,改建成夜间运作的游乐园(fun fair)。耗资692万
令吉兴建的换衣间、厕所、胡姬园、儿童游槃园等有的不曾被,有者则被荒废。报告总结指,柔州政府经营不善造成设施被荒废,当局应在短时间内取回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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