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人勒珠米和2名女儿的代表律师拉蒂花和艾力保罗申告诉记者,国民登记局已在9月6日向其当事人发出了公民身份证明。
艾力说:“国民登记局在9月13日已发出了大马卡给我的3名当事人。”
代表国民登记局总监、内政部长及大马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指出,申请人已在上周获得了大马卡。他说,高庭并没有谕令支付堂费。
高庭法官扎丽哈曾在今年7月17日,劝请诉辩双方寻求庭外和解。
70岁的勒珠米是在雪州丹绒士拔出生,而其2名女儿,即33岁的莎罗吉妮和35岁的玛拉则在雪州万津出生。她们之前入禀法庭起诉国民登记局、内政部和大马政府,挑战国民登记局在去年9月29日拒绝让她们登记为大马公民的决定。
她们在诉讼中要求法庭在联邦宪法下,推翻国民登记局拒绝她们的公民权申请的决定。她们也要求法庭宣判,在联邦宪法第14(1)(b)条款下,接受莎罗吉妮和玛拉为大马公民。她们认为,国民登记局在拒绝她们的公民权申请时,并没考量她们的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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