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可汉也是实兆远州议员,他指出,副检察司和辩方律师都没有反对让13名男女缓刑,为什么法官主动作出这么严厉的判决。根据司法惯例,只有具有威胁或有可能逃逸的嫌犯,才禁止给予缓刑。
他指出,民联将会在下周二入禀太平高庭,要求对江沙地庭不允许暂缓执刑的邦决作出司法检讨,另外也会对被定罪的13名男女入禀高庭作出上诉。
倪可汉是在周五晚间出席民主行动党在怡保狮尾新村的中秋晚会时,接受记者访问如是表示。
他表示,属于英美法系的我国法律体系,其诉讼法制度的最大特色是“对抗制”(adversary system),即被告被假定清白,必须由控方起诉和举证其有罪。
“即是说,辩方与控方是处于‘对抗’的关系当中,而法官在此扮演的角色是中立的,法官其只能根据控辩双方陈词与辩证,在总结时作出最后的判决。”
“他们不是犯下什么重大罪行,司法惯例对于初犯都会从轻发落,通常判决都只是2至4个月。”
他感叹道,这13人当中有公务员、前警察、宗教司等,他们都是挺身而出捍卫我国民制度的良好公民,不是十恶不赦的犯人。
律师组织惊讶不批暂缓令
捍卫自由律师团针对13名示威者昨日在江沙地庭被判2年监禁一事,表示不满,并担心法庭以“公众利益”为由判13人罪成坐牢及不批准暂缓令,将使当局滥用法律来对付与国阵持不同政见者。
该组织顾问艾力宝森发文告表示,法官不批准被告的暂缓令申请,是一项令人惊讶和无理的决定,因法官没有考量基本的法律原则,即拒绝暂缓刑罚一举,使得上诉失去了意义。
他也呼吁法庭应捍卫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利,即言论自由、集会自由与结社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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