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隶属于武吉阿曼的性侵犯、家庭暴力及虐待儿童特别调查组(D11),主要是针对任何涉及妇女及儿童的案件而设,进行调查的官员都经过培训。
她指出,妇女、家庭和社会发展部及属下单位亦是该特别调查组的合作伙伴,以便在在警方展开调查时,能够保障孩童及妇女的利益,包括照顾他们。
罗哈妮今早前往马六甲城市转型中心大厦巡视后,在记者会上针对媒体询问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指,大马现有法律没有强制警方找儿童“面谈”时需要通知家长一事,这么回应。
她说,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规定,孩童若犯错被捕,警方必须立即通知福利部、父母亲或监护人有关逮捕行动。
“若该名孩童需要法律上的援助,福利官、父母亲或监护人皆可提供所需要的援助。”
她披露,有关单位也在2007年儿童证人证供法令下,提供孩童一项“支援证人”计划,作为证人与警察及检察官间的沟通渠道,从而减少孩童焦虑和创伤。
此外,罗哈妮也表示,部分雇主或公司不聘请戴头巾妇女的行为,就是抵触联邦宪法及《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她呼吁面对上述问题的女性,到该部门做出投诉,以便有关单位能展开调查及采取行动。
另一方面,罗哈妮表示,尽管该部门面对多项挑战,但职员们都会尽力提供最好的服务于所有顾客,以贯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倡议的以民为本理念。
陪同者还包括妇女、家庭和社会发展部秘书拿督斯里努鲁艾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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