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是学运领袖阿当阿里及萨万、社运分子希山慕丁莱益斯、只要不是巫统(ABU)联盟总协调员哈里斯依布拉欣和拿督淡林嘉化。
地庭法官诺丽达今日是基于6名被告,在当晚活动演说时所发表的言论有异,为避免引起免混淆而影响审讯,决定把他们案件分开审讯。
此外,法官也在内庭择定5名被告的审讯日期,惟蔡添强的案件审讯日则将在本月19日(下周四)才会再作决定。
除了哈里斯依布拉欣的案件审讯将在明年1月15日及16日,其余4名被告案件审讯日都将会在今年杪展开。
4人的案件审讯日期分别为阿当阿里(11月27日至29日),希山慕丁莱益斯(12月5日至6日)、萨万(12月2日至日)、淡林嘉化(12月12日、13及16日)。
6名被告被控于5月13日晚上8时55分至11时15分之间,在隆雪华堂的“513马来西亚民族日,拯救民主”讲座会上,分别发表煽动性言论,意图号召大马人推翻法制的政府,因而触犯1948年煽动法令4(1)(b)条文及可在4(1)条文下被控。
根据以上条文,一旦罪成,被告可被罚款最高5千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可被判坐牢最高5年。
蔡添强、阿当阿里及希山慕丁莱益斯辩护律师律师是艾力保;而萨万、淡林嘉化的代表律师则是阿里夫阿兹米;哈里斯依布拉欣则由律师莫哈末哈芝安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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