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以林曙光(62岁)为首的保庙分子,在闻判后难掩喜悦,一步出庭外时激动得泪流满面,不断向代表律师林爱清与杨舒钧声声道谢,直言等了8年,终于可以名正言顺把古庙保留下来。
“8年了,你看我等这一天,等到头发都少了,也白了;为了护庙的事情,我也吃不好,睡不好,但最终我们还是成功了,真的是很开心。”
此案起诉人为代表广福宫福德祠的林曙光、张秋收与陈松林,以及代表福德祠老伯公理事会的林秋顺、林金辉,以及邱清贵(译音)。他们将广福宫福德正神理事会的林秋生、陈亚厉、张贵成,以及周金(译音)列为答辩人。
承审高庭法官拿督查基指出,起诉人拥有法定地位,并有权管理古庙,而辩方遗留与空置古庙,显示出遗弃与不愿保留古庙的迹象,因此最终批准起诉人寻求裁决旧庙合法地位,另也发出禁令指辩方不可干涉起诉人的古庙与事务,还有基于辩方败诉需承担3万令吉的堂费。
见证先贤开埠功绩
律师林爱清说,社团注册局已批准福德祠老伯公理事会为合法团体,而且早前槟州政府颁发一座刻有“百年辉煌”字眼的牌匾予福德祠老伯公理事会,这已显示出承认广福宫古庙与该理事会的地位。
今日诉方张秋收与陈松林,与另一名理事陈思杰也出庭聆听判决,而辩方代表在败诉后,匆忙离开法庭。
坐落于高渊直落依比的高渊广福宫旧庙具古香古色,根据庙石碑文记载,旧庙曾于满清同治五年(1866年)重修,证明该庙宇创建迄今已逾150年历史,它见证先贤开埠功绩,也是华人在高渊立足的凭据。原名为“高兴宫”,直至20世纪初才改称为广福宫福德祠,并在2010年被槟州政府纳入大力推广的旅游景点之一。
高渊广福宫理事会在2000年在高渊市区安乐园,兴建一座新庙及搬迁后,旧庙因缺完善保存而显得破损不堪。
高渊人林曙光于2005年发现广福宫旧庙宇历史文物被拆除,其中包括4根石柱、3块纪念石碑及一些文物,导致庙宇摇摇欲坠,进而通过报章揭发有关事件,引起高渊市民一片哗然。随即发动拉横幅及签名保留旧庙原貌的系列行动,并通过律师团与新庙理事会对簿公堂,寻求法庭裁定旧庙的合法保存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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