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祥提出,国内华文中学在1960年代接受改制后,政府承诺以“国民型中学”(Sekolah Menengah Jenis Kebangsaan,SMJK)相称。不过,《1996年教育法令》出炉后,国民型中学名称不受承认,校名易为国民中学(SMK)。
仍没有法定地位
尽管欢迎恢复国语校名,但张金祥指国民型中学目前在教育法令下仍没有法定地位,因政府拨款有限,学校硬体设备也面对不足,校方向华社筹款补足,却又面对不如支持独中般的热忱,筹款作非常困难。
“国民型中学一直面对硬体设备不足的窘境,因‘妾身未明’,拨款始终不若国中般充足,被逼久等特别拨款,地位也远不如国中。”
张金祥强调,国民型中学多年来为社会及国家培育不少人才,更是中文师资的摇篮,贡献良多,理应受到政府正视及重视。
吁政府落实承诺
“特别拨款不能长远解决国民型中学面对设备不足的窘局,唯有通过政府制度化拨款,以及恢复改制中学的法定地位,才是真正赋予国民型中学存在地位。”
该委员会也促请政府重新审视《1996年教育法令》第2条文,并加以修正,恢复国民型中学的法定地位,让国民型中学享有与国民中学同等的待遇与拨款。
他也呼吁政府,落实当年对改制中学的承诺,包括由政府承担学校全部软硬体经费开销、1/3的华文授课时间、提供足够合格师资、保障改制中学权益和恢复董事会权益、正副校长必须具有华文资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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