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州议席选举诉讼案的起诉人是国阵马华候选人钟梓翔,其代表律师是依扎莫达。民主行动党士都兰区州议员曾笳恩被列为案件答辩人,代表律师则是哥宾星、诺曼和祖安。
高庭法官柏拉撒沙多萨阿不拉汉基于3个理由驳回诉方申请,包括诉方未能在1954年选举法令4(a)条文下,提供可立足的证据,谕令诉方支付2万令吉堂费。
“很多选举诉讼案起源于诉方不满对手在选举中获胜,入禀法庭时却无法正确引用法令和提供有力证据。”
依扎莫达表示,诉方基于两项原因入禀法庭,即答辩人宣传布条上写著“现在就改变,净化马来西亚”,以及在锺梓翔宣传看板下,出现13张布条写著“大选前为人民服务,胜选后为金钱服务”,这可以假设有关布条是在曾笳恩允许下所张挂的,上述举动有煽动成分。
不会提出上诉
他说,法官驳回上述案件,是基于诉方无法提供有力证据,以及无法证明控状中所引用的第4(a)和第32(c)条文之间的关联。法官也认为诉方应以代表律师名义提呈入禀书,而非公司名义。
询及申请遭驳回,诉方是否会提出上诉。他回应,应该不会提出上诉。
另一方面,曾笳恩指出,今日的判决让他感觉自己是正式当选州议员,比起505大选成绩公布当天还要开心。
他表示,诉方提出的理由让人感到无奈,但他也从此事获得启示,提醒工作团队日后要更小心行事。
行动党柔州主席巫程豪则表示,辩方没有提出高额要求,是因为尊重每个人都有权力申诉,不会提出高额赔偿来作为惩罚,以免让人日后不敢入禀法庭。
今日有多名行动党柔州议员出席听审,支持曾笳恩,包括彼咯州议员林永源、东甲州议员黄俊历、北干那那州议员杨敦祥、明吉摩州议员陈泓宾、永平州议员周碧珠、士乃州议员黄书琪和柔佛再也州议员廖彩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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