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诉庭法官拿督克里曼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彭启德等5人的上诉申请,维持吉隆坡高庭去年的原判。
他指出,时任副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阿布峇卡是在活动进行2天后宣布禁止“性向自主”的活动,因此这并非先发制人,而是履行其职务以调查这是否涉嫌犯法。
克里曼表示,上诉庭与吉隆坡高庭的看法一致,即这项申请只不过是空谈。
2011年12月9日,申请人入禀申请司法审核,要求法庭发出准令,允许他们针对警方的决定提出上诉,他们将卡立以及金马警区副主任诺阿兹曼以及时任警察总长丹斯里依斯迈奥马列为答辩人。
他们指出,卡立于2011年11月3日召开记者会宣布禁止“性爱自主”活动是违法的,因为卡立的宣布抵触联邦宪法第8和10条文。
他们要求法庭发出庭令,撤销警方的决定,并谕令答辩人公开所有针对相关活动所作出的投报。
自2008年开始举办以来,“性向自主”活动是由非政府组织和社运分子所发起的年度活动,主张性别和性取向的平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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