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不认罪,法官允许每人以3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择定9月19日过堂。
根据控状,黄金雄(65岁)及东姑沙哈淡(61岁)是基于在去年9月2日下午2时至4时,分别从劳勿县议会的足球场游行至劳勿联邦共用建筑物,抵触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15(2)(c)条文,可在第15(3)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
而2名来自不同家庭的家长陈丽蓉(31岁,文冬)与刘志昌(43岁,雪州)则基于携带未足15岁儿童出席集会,抵触了和平集会法令第4(2)(f)条文,并可在第4(4)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
每人3000保外
陈丽蓉被控携带1名5岁的女儿,而刘志昌则被控携带2名分别7岁及6岁的儿子。
4人在今早9时被控上劳勿地庭,法官沙里扎依斯迈在聆听黄金雄与东姑沙哈淡的代表律师陈永健及控方的陈词后,批准每人以3000令吉担保外出。
提控过程约30分钟,但由于担保外出的手续缓慢,导致4人在缴付保释金后,等了约2小时,4人才于上午11时45分步出法庭。
今早也有来自全国各地约200名民联、绿色盛会、劳勿反山埃冶金委员会成员及支持者,特别前来劳勿法庭为4人声援及打气。
20警员维持秩序
警方派出逾20名警员前来维持秩序,劳勿警区主任三苏丁等警官也出现在现场了解情况。
出席声援的领袖包括绿色盛会主席黄德、彭亨州行动党州主席梁金福、劳勿区国会议员拿督阿里夫、都赖区州议员钟绍安、美律区州议员邹宇晖、民主行动党吉打里区州议员李政贤、文德甲区州议员东姑祖布里等。
李政贤向记者表示,劳勿绿色盛会是在和平的气氛下举行,但警方选择在一年后才将他们提控上庭,这难免让人想到这是国阵在本届大选输掉劳勿国席后的报复行动,秋后算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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