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局公关总经理聂阿芬迪今日发表文告指出,这些雇主是在1991年雇员公积金法令第43(2)条文下被罚款,该法令规定所有雇主必须在每月15日或之前,缴纳雇员公积金。
“随著落实有效及严厉的执法,我们在追踪违法雇主方面相当成功。”
他也说,现在的公积金局会员也能够通过电子户头或公积金局处理机,监督雇主是否如期缴付公积金。
他指出,被罚款的雇主当中,包括登嘉楼的Aworldtec工程私人有限公司(被罚6000令吉)、槟城的Kulan私人有限公司(被罚3600令吉)、吉隆坡的Ultimate Engineering Solution(马)私人有限公司、JFPS Groups(马)私人有限公司和Hireplus私人有限公司(各被罚3000令吉),以及雪兰莪的TicTechnologies私人有限公司(被罚3000令吉)。
禁犯错董事出国
聂阿芬迪透露,法庭通常允许被罚款的雇主在6个月内分期缴清所拖欠的公积金,一旦缴清后,公积金局将把款额汇入相关会员的户头。
他也说,公积金局也依据1991年公积金局法令第39条文,将今年第二季的272名犯错的公司董事名单交给移民局,禁止272名公司董事出国。
他呼吁公积金局会员经常查询公积金户头的款额,以确保雇主依法缴付公积金,一旦发现有问题,就应该向雇主求证,或向公积金局提供薪水单及聘书等文件,以做出投报。
会员可通过邻近的公积金局分局针对没有缴付公积金雇主的投报,或于周一至周五,早上8时至下午6时,致电03-89226000,或通过官网(enquiry.kwsp.gov.my)查询。
他也促请雇主善用电子缴纳公积金服务,通过互联网为雇员缴纳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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