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消部执法组总监莫哈末罗斯兰说,另有30%是光碟(CD),以及其余的则是电玩和电脑软件。
“一般上,盗版CD、VCD和DVD是在夜市、五脚基和兜售的方式售卖,因为有需求。”
他接受《马新社》访问时指出,去年执法组所展开的检举行动中,主要针对夜市最多,达有3万3414项检举行动、小贩中心(8392)、五脚基(7861)、购物商场(7518)、光碟制造厂(3723)、货仓(2926)、电脑店(4059)及其他(1万8027)。
同时,在今年首半年,当局在4万1168项检举行动中,共起获价值逾400万令吉的盗版光碟,涉及803宗案件。
罗斯兰指出,为了有效打击盗版活动,当局已在每一州列出“热点”,而起获盗版光碟的主要地区以巴生谷、雪兰莪、槟城及柔佛最多。
“我们经常都在热点区,如吉隆坡的茨厂街、刘蝶商场、槟城的峇都丁宜及柔佛的假日广场等监督,而且看来盗版活动已有所减少。”
他说,自2010年防止洗黑钱法令生效以来,商店的业主看起来比较收敛了,不敢重复进行盗版活动。
他指出,若是在防止洗黑钱法令下被控,业主会被判破产,因为罚款已大大加重了,一个盗版品可被罚2000令吉至2万令吉。“查出店主的身份已不再是难事,因为被捕的店员都会为了不被罚款和坐牢,而给予当局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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