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项304(A)误杀条文下,小宛轩婆婆,姑姑,叔叔及父母每人各罚款1万令吉,21岁表姐罚款5000令吉,青少年表哥则被须缴付3000令吉担保金,守行两年,每个月需前往福利局报到。
第二控状指父母疏忽致死小宛轩的提控,父母也各别被判罚款5000令吉。
由于今天周五下午经已结束办公,法官声明,7名被告必须在下周一下午3时之前缴付罚款,否则谕令警方立即扣捕被告收监。
法官是于今日下午,在北海地庭聆听律师求情后下判,原本法官慕赛迪已被调职到大山脚推事庭,不过为了处理此案,特地将此案展延至下午,从大山脚返回北海地庭结案。
案情属特殊情况
他说,被告应庆幸法庭基于此案情属特殊情况,再加上涉案者均是家人亲属关系,酌情下判,他也声明,致死他人是犯法,也是必需收监。
“身为父母亲的第2及第7被告,应当照顾及保护孩子,尤其是案发当时,你们(被告)应该深入想想,体会案发时死者的情况及感受。”
较早前,辩护律师洪春本求情时,小宛轩父母开始抽泣拭泪,死者姑姑及母亲也开始拭泪。
法官下判前,也训令通译员让7名被告观看死者小宛轩的遗容照片,让原本已不断拭泪的被告等黯然神伤,小宛轩祖母更是悲痛涌心头,在庭上抽泣哭出声音。
庭上,控方也传召了福利局的官员提呈了对该家庭以及第六被告蔡雅鸾的调查报告。
主控官林素馨结辩时,向法庭提呈两个案件做参考,一宗是丈夫倒退轿车撞死太太一案被判监禁一年,另一宗则是太太把孩子递交丈夫,不料丈夫未妥善接领导致婴儿死亡案件被判监禁2年案件。
律师求情:7人迷信爱变成害
辩护律师洪春本在求情时指出,7名被告由始至终没有企图想要杀害小宛轩,只是因为宗教因素,在迷糊中做出愚蠢的事,失去孩子已是他们一生最沉重和最痛苦的惩罚。
他说,小宛轩的离世并没涉及虐待或企图谋杀成分,是基于被告们当时过于迷信,相信有恶灵要索命,原意是要保护她,不料却因无知和愚昧导致小宛轩窒息而死。
“第6被告蔡雅鸾(即死者姑姑)经常到佛庙膜拜,也经常带领家庭成员膜拜,所以当她担心有恶灵伤害小宛轩时,即说服家人进行仪式,原意是不让恶灵靠近及伤害小死者。未料,却因仪式时间过长,小死者则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窒息,乃不幸的意外。”
他形容,失去小宛轩的伤痛与悲哀已笼罩整个家庭,而且小死者更是第二被告蔡盛万(即父亲)及第七被告林思利(即母亲)当时唯一的孩子,所以这也是他们一生无法磨灭且最痛苦的惩罚。
“转为污点证人的女佣供证时说,他很疼爱小宛轩,也对女童的去世感到心痛。她只是一名女佣都有心痛感觉,更何况7名被告都是小死者的家人和父母,失去的伤痛已是最沉重的惩罚。”
他一一列举7名被告的情况求情,包括身为祖母的第四被告王素月的肾脏曾有健康问题,目前也怀疑罹患肺癌,需要进一步检验,身为母亲的第七被告林思利则一直体弱,不易受孕,失去小宛轩让她更难过,身为姑姑的第六被告蔡雅鸾当时面对精神问题,可获得医务人员证明她在案发时神智不清,尽管目前状况稳定,但每天仍需服药。
他也呈上小死者生前与被告们的生活照,并表示自小宛轩出娘胎后,被告们即把她的生活点滴记录下来,证明7名被告皆非常疼爱小宛轩。
资料档:亲人致死小死者引轰动
3岁女童蔡宛轩于去年8月,在位于槟城大山脚的住家,遭7名亲人团团围住,窒息致死。
据警方说法,7名涉案亲人当时疑为担心鬼魂缠绕,为小宛轩做法,岂料却意外导致她窒息。
此案初期曾出现小宛轩被家人叠罗汉致死的版本,加上涉案人包括死者父母和姑姑都属专业人士,引起举国震惊。随后在法庭开审后,证实7名被告是以围圆圈的方式围绕著小宛轩,导致小宛轩缺氧窒息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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