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两宗选举上诉案皆有3名答辩人,包括第一答辩人(中选的州议员)、第二答辩人(选举官)及第三答辩人(选委会)。
选举法庭法官拿督阿邦依斯干达今日宣读曼锐及巴西班尖这两个州议席大选结果的上诉案判词时,接纳辩方律师提出初步反对理由,即上诉方在入禀法庭时没遵守选举入禀法例第9条及第34条文。
在此条文上,上诉方在入禀文件上应委任个别律师为代表律师,而非律师事务所。
法官在聆听答辩人代表律师提出的赔偿数额要求后,宣判曼锐州议席选举上诉案的上诉人哈米顿,分别须赔偿第一答辩人4万令吉,第二答辩人3万5000令吉及第三答辩人3万令吉,总额是10万5000令吉。
至于巴西班尖州议席的上诉案,法官判决上诉人阿莫曼索,须赔偿3名答辩人各4万令吉,总额是12万令吉。
两宗选举上诉案的上诉人代表律师阿米鲁汀在庭外表示,伊党律师团将于本周六(3日)在首都,针对已判决的大选诉讼案进行讨论,再决定是否针对判决提出上诉。
随著今日上诉案的判决,霹州伊党上诉出的6个州议席大选成绩中,已有4个上诉遭驳回。据了解,本月12日及13日,选举法庭将针对其余两个州议席,即司南马及鲁博马坡州议席的大选结果上诉案,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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