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被告为KPF公司前董事拿督陈汉国(59岁,译音),被控在上述相同日期,通过20张银行承兑汇票失信公司基金1316万4955令吉。
两人皆在刑事法典第409条文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兼鞭笞,并可另加罚款。
主控官阿兹林副检察司在两被告否认罪名后,向法庭建议每人200万令吉的保释金,并建议两人的护照交由法庭保管。
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哈文德吉星则以沙朱沙瓦是一名退休人士,调查期间给予反贪污委员会充分合作,以及陈汉国是破产人士为由,要求法庭给予低额保金。
不过,承审法官罗斯比雅哈妮最终谕令沙朱沙瓦和陈汉国个别以200万令吉和100万令吉,以及由2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候审。
去年12月7日,第二被告陈汉国被控134项涉及6000万令吉的欺骗罪,他否认罪名,案件仍在审讯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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